中國公民如何申辦在國外使用的公證書?外籍華人可否向中國使館或領館申辦公證?如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等事故,如何求助?如家人在境外死亡,如何求助?如家人在境外失蹤或遭綁架,如何求助?如財產遭盜竊、搶劫或他人強占,如何求助?
452. 除僑聯外,歸僑、僑眷可否參加或申請成立其他社會團體?
歸僑、僑眷作為中國公民,享有《憲法》規定的結社自由,可以依法組織或參加法律允許組織的社會團體,例如組織或參加各種協會、學會、聯合會、研究會、基金會、聯誼會、促進會、商會、校友會等。成立社會團體,需要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依法申請。
453. 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為華僑、外籍華人出具的公證是否有效?
有效。改革開放以來,辦理華僑在國內的事務以及歸僑僑眷辦理有關手續(如身份認定、子女升學等)所涉及到的公證、認證,按規定,均要求當事人向國內有關部門提供由我駐外使館或領館出具的公證、認證。為方便臨時入境的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急需辦理此類公證,并考慮到與國際慣例的銜接,外交部與國務院僑辦做出政策規定:根據《維也納領事關系公約》、中國與一些國家雙邊領事協定有關規定的原則及國際慣例,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為其本國公民出具的公證書,或經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認證的其本國主管當局所頒發的文書,如不違反我國法律、政策和規定,可以直接在我國使用。外國駐華使館或領館為華人、華僑出具的公證也適用此規定。
454. 中國公民如何申辦在國外使用的公證書?
公證的事實發生在中國國內的,原則上應向中國涉外公證處申辦公證。當事人可委托親友在國內辦理公證、外交部領事司或其授權單位認證及證書使用國駐華使領館認證。
455. 外籍華人可否向中國使館或領館申辦公證?
中國駐外使館或領館原則上只受理中國公民的公證申請。外國公民(包括外籍華人)如需辦理在中國使用的證明文件,應先在居住國當地辦妥公證,并經該國外交部或其授權機關認證后,再辦理我使領館認證。
456. 如在境外發生交通、工傷等事故,如何求助?
應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或通知雇主,并要求通知親友或中國駐該國使館或領館,可以要求領事官員敦促所在國當局懲辦肇事者,協助通過法律途徑或向保險公司(如已投保)爭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