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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文教育專題】近代東南亞華文教育探微——清末小呂宋中西學堂歷史補正
2024年07月22日17:10  來源:中國僑聯

1899年4月,清朝首任駐菲總領事陳綱在馬尼拉創辦小呂宋中西學堂(今菲律賓中西學院),標志著近代東南亞華文教育的開端。關于該校早期歷史,菲律賓華文教育史和華僑華人史著作一般都有述及。如華文教育史方面,陳烈甫編著的《菲律賓華僑教育》第二章論及小呂宋中西學堂之創辦。周聿峨著《東南亞華文教育》第四章論述菲律賓華文教育從中西學堂創辦到20世紀90年代的改革發展歷程。華僑華人史方面,莊國土等著《菲律賓華人通史》,黃滋生、何思兵著《菲律賓華僑史》等均述及中西學堂早期發展歷史。論文方面,學者多將菲律賓華文教育史作分階段考察,出現兩階段、三階段、四階段、七階段等不同觀點,但一般都溯及中西學堂之創辦。不過,上述成果以及該校歷次紀念刊對小呂宋中西學堂早期歷史的敘述,最主要的資料來源都是該校第六任校長顏文初1929年撰寫的《本校三十年來之回顧》(以下簡稱顏文)。顏文當然是研究小呂宋中西學堂早期歷史的最重要文獻,但由于當時顏文初無法看到清駐菲總領事與清政府間有關中西學堂發展的公文往來檔案,導致其對學堂早期發展歷史語焉不詳且有錯漏。鑒此,本文主要依據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及臺北“中央研究院”藏有關原始檔案,對清末小呂宋中西學堂發展歷史予以補正,并由此討論近代東南亞華文教育之開拓歷史。

一、關于小呂宋中西學堂之創辦

據顏文記述,菲律賓自1898年美西戰爭后歸美國管治,廢除甲必丹制度,由中國派駐領事,第一任為陳綱,陳綱未到任之前,由其父陳謙善代理。時值戊戌政變后,海外通商巨埠有設立學校者。陳綱少年科第,具建樹巨志,故履任伊始,征求諸商家同意,贊成有設立學校之必要。此記述論及美國占據菲律賓、清朝海外華文教育發展、清首任駐菲總領事陳綱與小呂宋中西學堂之關系,但過于簡略,且有不確之處。

(一)19世紀末菲島形勢變化

19世紀末是菲律賓近代華文教育發展的重要契機。雖然自16世紀后期起,華人即大規模移居菲律賓群島,但迄19世紀末,菲律賓華文教育一直未能開拓。究其原因,主要是西班牙在菲殖民統治政策使然。16世紀后期,西班牙在菲建立殖民統治后,奉天主教為國教,將菲島族群劃分為西班牙人、菲律賓人、米斯蒂佐(混血兒)、外僑四等。華僑入天主堂受洗者,列為第四等;未入洗者,則視為化外,不得穿西裝革履,亦不能在政府機構任職。故西屬菲律賓時代,菲律賓人皆冀其子孫入天主堂受洗,進而入教會學校學習,畢業后可得入職政府機關,或接近上流社會。在菲華人亦深受影響,“以牽手(娶菲婦)、粘水(入院受洗禮)、拜契父(結婚時之證婚人)視為交際上一種體面事業”。華人在菲所生子女,自然也以教會學校為首選,“多入西人學校”,亦有將子女送回國內受教育者,故數百年間菲律賓華文教育未能開展。

到19世紀末,菲律賓形勢大變。首先是1896年8月爆發了反抗西班牙殖民統治的武裝革命,革命軍聲勢浩大,西班牙殖民軍焦頭爛額,西班牙在菲統治岌岌可危。其次是1898年美西戰爭的爆發。這一時期的美國,經濟實力躍居世界第一位,對外極力進行擴張,而首選競爭目標就是西班牙。1898年2月15日,美國派往古巴護僑的軍艦緬因號在哈瓦那港爆炸,成為美西戰爭的導火線。4月21日,美西戰爭正式爆發。在菲律賓戰場,美國遠征軍于8月13日攻占馬尼拉,次日宣布成立軍政府,并阻止菲律賓革命軍進城。12月10日,美西兩國在巴黎簽訂條約,規定西班牙將菲律賓讓與美國,美國支付2000萬美元作為抵償。由此,菲律賓由西屬轉為美治。再次是1899年美菲戰爭的爆發。美軍占領菲律賓后,菲律賓革命軍并不接受美國統治,他們以馬洛洛斯為首都,建立起菲律賓第一共和國,埃米利奧·阿奎納多任總統。2月4日,美菲戰爭爆發。至1901年,因經濟和軍事實力存在差距,菲律賓革命軍與第一共和國在經歷兩年多的抵抗后,歸于失敗。

菲律賓國內戰事不斷,促使清政府與在菲華人重視設領護僑問題。實際上,自1880年后,清朝歷任出使美日(日斯巴尼亞,指西班牙,下同)秘國大臣陳蘭彬、鄭藻如、張蔭桓、崔國因,以及兩廣總督張之洞和菲島華僑等都曾提出在菲設領護僑,但均遭西班牙政府延宕拒絕。菲律賓革命和美西、美菲戰爭爆發后,菲島華人生命財產遭受嚴重威脅和損害,故再次提請清廷設領保護。1898年7月3日,菲島華商領袖陳謙善等致函清總理衙門,瀝陳西班牙殖民政府苛待華人狀況,如1885年后對華人入口每人加抽“進口費”20元;1898年3月鎮壓宿務起義時炮轟島上華人商街,華民被傷600余人,“死者不計其數”,后又“縱兵搶殺,慘不可言”。由此請仿英、美、德、法、日本等國,在菲設領護僑,并承諾除領事、翻譯等薪俸由朝廷發給外,領署其他經費由菲島華商“籌公報效”。據此,清政府由出使美日秘國大臣伍廷芳向西班牙政府提出在菲設領交涉。7月下旬,美軍已兵臨馬尼拉城下,城內秩序更加混亂,西班牙政府“為目下救急起見,暫允中國設立小呂宋領事”。

西班牙政府同意清政府在菲暫設領事,以及美軍占領馬尼拉,成為菲律賓華文教育創始的重要契機。清朝首任駐菲總領事陳綱于1898年12月底到菲就職時,美國已統治菲律賓,軍政總督奧蒂斯對外發布《開明同化宣言》,聲稱“美國的使命是一種仁慈的同化”,是以“公平正直的溫和統治”代替過去的“專橫統治”。形勢如此,陳綱就創辦中西學堂一事照會美國駐馬尼拉軍政府,得到后者同意。

(二)海外華僑學校之出現

19世紀后期,隨著海外華僑社會發展,海外華僑學校開始萌生出現。據顏文稱,1898年戊戌政變后,海外通商巨埠有設立學校者。此說并不準確。實際上,早在光緒十一年(1885)十月,出使美日秘國大臣張蔭桓就向清政府奏請在舊金山等地設立中西學堂,得到清廷批準。次年秋,張蔭桓先后札飭其管轄的舊金山、秘魯、古巴等處創辦中西學堂,于是三地有開辦中西學堂之實踐。

在舊金山,光緒十三年(1887)歐陽明任清駐舊金山總領事時創辦中西學堂,設漢文教師2名,“洋文則在美國專設教華人之書館就學”,辦學經費由舊金山華僑八大會館認捐,每月銀110元。次年三月,增設英文教師1名,并租遷寬敞館地。因經費不敷,決議加捐:每月中華會館原捐30元,加捐90元,共120元;合和會館原捐10元,加捐2元,共12元;人和、肇慶兩會館原各捐5元,各加捐1元,共各6元;陽和、寧陽、三邑、岡州四會館仍舊各捐15元。以上八大會館按月捐銀204元,交總領事署收儲支應。后來,合和、人和、肇慶、陽和、岡州五會館因經費緊張,先后停捐,惟中華、三邑、寧陽三會館照常按月捐交銀150元。在秘魯,光緒十四年三月華商捐得秘銀2000余元,“當即延請漢、洋教習各一席”,于四月初八日開辦學堂。然而,該學堂開辦不久,即陷入經費困難。光緒十五年夏,張蔭桓下令裁去洋教習,學內諸童專習漢文,以領館供事劉榮恩兼充教習,不另支薪水。至光緒十七年二月,秘魯中西學堂終因“經費無出,亦且來學無人”,經清駐秘魯領館參贊吳濬申請停辦。在古巴,于光緒十四年開辦中西學堂。但至光緒十七年五月,亦出現經費困難,且“僅存學童六七人,其余不復來學”,經清駐古巴總領事譚乾初稟請停辦。舊金山、秘魯、古巴三地中西學堂,雖出現經費緊張、生源有限等困難,后兩處學堂甚至停辦,但為小呂宋中西學堂的創辦提供了借鑒。因小呂宋與舊金山、秘魯、古巴同為出使美日秘國大臣管轄,故小呂宋中西學堂之名實,當鑒自舊金山、古巴、秘魯中西學堂。

1898年戊戌變法期間,京師創辦大學堂,清廷也飭令各省興辦學堂。是年七月,清廷還議準浙江巡撫廖壽豐所奏,籌議由出使各國大臣督同領事,“各就寓洋華人,一體建立學堂”。然而,此事尚未施行,隨著戊戌變法失敗,除京師大學堂保留外,包括興辦學堂在內的一系列維新措施均遭廢止。自戊戌變法至小呂宋中西學堂創辦,海外實無新開辦之華僑學校。當然,清政府倡辦新式學堂的思想和行動,必然也影響到該年科舉中第的小呂宋中西學堂倡辦者陳綱。

(三)首任清朝駐菲總領事陳綱之功

小呂宋中西學堂之創辦,與清朝首任駐菲總領事陳綱密不可分。光緒二十四年(1898)六月,西班牙政府同意清政府在小呂宋暫設領事,出使美日秘國大臣伍廷芳即將此事電告總理衙門。七月,總理衙門議奏指出,菲島華民不下10萬余人,因中國未經設官保護,被人欺凌,有冤莫訴。在小呂宋設領一事,前經總理衙門暨出使美日秘國大臣與西班牙政府多次商議,均遭延宕。本年因美西交戰,西班牙政府同意清政府在菲暫設領事,“正可趁此設立總領事”,以保護僑民。總理衙門還提出,刑部郎中陳綱“年力精強,于該處情形極為熟悉”,可令前往充任總領事。總理衙門的議奏很快得到清廷批準。因菲島形勢緊張,陳綱未到任之前,準由其父陳謙善暫時代理。

陳謙善,1844年出生于福建泉州府同安縣,少年時南渡菲島謀生,歷數年,漸發達,又習西文,自光緒二年(1876)起連續三次出任華人甲必丹,協助西班牙政府管理菲島華人事務。其子陳綱1871年出生于馬尼拉,少年時回福建同安縣讀書,光緒二十年鄉試中舉,二十四年(1898)又中戊戌科進士。時西班牙準允清政府在菲設領,清廷即選派陳綱為首任駐菲總領事。陳綱接奉任命后,于九月初十日拜別出京,二十日自天津登船,二十三日到上海。因感染瘧疾,暫在滬延醫調治。迨病情好轉,于十月十三日自上海起程,十五日抵廈門。又因舊病復發,告假調治。病愈后,陳綱乘船南下,十一月二十六日抵馬尼拉,次日履職視事。

時海外華僑皆視開義山、建醫院、辦義學為善舉公事。陳綱以科舉中第,出任清駐菲首任總領事,到任后即思有所作為,乃與華僑商董共商開辦學堂,得眾華商之同意。光緒二十四年十二月、二十五年正月,陳綱將到任后辦理各事稟報總理衙門,提出擬在馬尼拉創辦中西學堂。其二十五年正月稟文指出,華人自明代來菲謀生,已閱400余年,現華人著洋裝者以數百萬計,“孔孟之教不傳而少誦,耶穌天主之道先入為主,咸忘其所自來”,欲恢復中華習俗,“莫若設學堂”。因此,擬于光緒二十五年正月,在福建會館議事廳后設立中西學堂,“學習中西語言文字,俾華僑漸知返本,儲為有用之才”。然而,因陳綱到任后暫借福建會館為辦公場所,故學堂暫緩開設。二月,總領事署已別租房屋,即將該會館迅即改制,擇于三月初一日(1899年4月10日)開設學堂,“聽華人子弟及華商人等入學”。小呂宋中西學堂由此呱呱墜地。陳綱雖幾日后即因丁母憂不再擔任清駐菲總領事,但其倡辦中西學堂,功莫大焉。

二、小呂宋中西學堂早期辦學情況

據顏文記述,小呂宋中西學堂創辦時,善舉公所為菲律賓華僑最大社團機構,因學校屬慈善事業,歸善舉公所管理,經費由善舉公所撥充,以原甲必丹衙署為校舍,聘請晉江舉人龔紹庭為校長兼教員,每季學生20余人,約半數為操華語之華僑子女。當時中國尚未推行小學制度,亦無相當小學課本,“故教材猶不脫四書五經與視為最切實用之尺牘”。不久,甲必丹衙署因登記手續不全,被美治政府收管,學堂不得已移入善舉公所。至1904年,龔紹庭辭職回國,校長由施乾(字健庵)接任。時學生來學漸多,施乾思想先進,推行教學改革,聘陳贊儀為英文教員,加授英文,“中英文并授,始與原有校名名實相副”。至1908年,蔡鏡湖自廈門來馬尼拉游歷,建議擴充學校,脫離善舉公所而獨立;并增加學級,添聘教員,購設儀器等;學生高小畢業后,可援內地辦學條例,照章請獎。1909年,施乾辭職回國,遂公舉蔡鏡湖為第三任校長,另租校舍,添聘英漢教員,設庶務、監護諸職,來學生110余人,“華僑公立中西學校之名,始獨立發現于馬尼拉埠,僑界耳目為之一新,外人亦自此漸知華僑有所謂教育機關”。此記述大致概括出小呂宋中西學堂早期辦學情況,但亦有數處需補正之處。

(一)關于英文課程之開設

據顏文記述,小呂宋中西學堂開辦時,只開設中文課程,學習四書五經和“尺牘”,至1904年第二任校長施乾任職時,始聘請陳贊儀為英文教員,加授英文。后來相關研究一般沿襲此說。而實際情況并非如此。

據光緒二十五年(1899)三月陳綱向總理衙門的稟呈記載,小呂宋中西學堂開辦時,因學生不多,決定“先延華、洋教習各二人”。經陳綱與華僑諸商董會議,聘任舉人揀選知縣、泉州府晉江縣人龔顯禧(字紹庭)為中文正教習,例貢生、泉州府同安縣人翁兆全為中文副教習。因學童年幼者多,英文正教習聘請美國女師奶地黎密領,俾教養兼收;其大齡學童及年少商人,則聘請監生、泉州府同安縣人林良英為英文副教習,俾講解通曉。以上教習“皆以三年為期”。這就是說,小呂宋中西學堂開辦時,即開設中、英文兩種課程,分別聘請中、英文教習各2名,而非如顏文所記,迨1904年施乾任校長后才開設英文課程。

關于1899年學堂創辦時即開設英文課程,還有兩個證據。一是1899年菲島報刊《美國人》有關中西學堂的一篇文章記載:是年4月,在菲華人判斷美國思想和英語將在菲島占據主導地位,乃決定建立一所華校,在校學生可接受英文教育。該校位于圣費爾南多街(San Fernando)54號,聘請一名美國教師任職其中。雖然該師不懂華文,學生們對英文也知之甚少,但通過精心設計的目標課程,學生們的成績穩步提高。他們入學時尚對英文一竅不通,但很快就都通過書寫考試,能夠簡單表達并開始學習語法。Mrs.A.W.Prautch自學校創辦就擔任英文教師,并因在校工作出色而備受贊譽。二是在一張小呂宋中西學堂1902年師生合影中,第一任校長龔紹庭旁邊坐有英文教師Mrs.A.W.Prautch。這兩個證據進一步表明,小呂宋中西學堂1899年創辦時即開設中、英文兩種課程。

(二)關于辦學經費之籌集

據顏文記述,小呂宋中西學堂創辦之初,經費由善舉公所撥充。實際情況也并非如此。據陳綱向總理衙門的報告,光緒二十四年十二月,因駐菲美軍正與菲律賓革命軍對峙,“大亂將作,僑民惶惑莫名”,陳綱令馬尼拉華商公舉商董12人,又令十途商人各舉途商4人。推舉之目的,主要在于保護華僑利益、處理華民事務,“凡華民有嫌怨者,各赴該途董事理明。或不得直,再赴會館,邀十二商董理處。又不得直,才赴總領事投訴,會各商董而公斷之。”由此,形成從途商處理到十二商董處理再到總領事與商董會合處理之機制。

十二商董選定后,陳綱即召集諸商董會議各項經費之籌集。時大額經費需求,主要有崇仁醫院、總領事署、華僑會館三項。陳綱與各商董商議,經費由征收華人護照費解決。據初步統計,華人由國內來馬尼拉及由馬尼拉回華,需繳護照費每人3元;由馬尼拉往菲律賓各小埠及由各小埠來馬尼拉,需繳批換護照費每人1.5元。計每年華人往來國內與馬尼拉者約6000人,進款約1.8萬元;往來馬尼拉及各小埠者約8000人,進款約1.2萬元。合計每年進項約3萬元。內撥充崇仁醫院約1.7萬元,總領事署約1萬元,各會館約3000元。其撥充崇仁醫院和各會館經費除開銷外尚有盈余,“擬以所余款創設中西學堂”。此外,陳綱還提出,因學堂初辦,費用緊張,令學童每人每月捐洋6元。將來學生日多,規模日擴,經費不足,當再籌充。由此,中西學堂創辦經費擬由兩部分組成:一是由撥付崇仁醫院及各會館的護照費盈余中撥付,二是由學童每月捐費補充。

迨中西學堂正式開辦時,并未收取學童捐費。是因陳綱又與諸商董商定,將由菲回華及往南洋各處報領出口護照費,就其在菲所操行業、原報等級,各照等數加倍捐收,即每名一等者捐收6元,二等者4.5元,三等者3元。其領有總領事署由馬尼拉出口執照,兩年以內再來馬尼拉者,只繳批驗費5角。計每年由菲回華及往南洋各處者約6000余名,其中報領執照一等者600余名,二等者1800余名,三等者3600余名,合計進款約2.25萬元。這筆經費,除撥充醫院6000余元、會館3000余元、總領事署6000余元外,尚余7500余元,每年議撥津貼中西學堂5000元,其余2500余元作為積存公款。據此,小呂宋中西學堂開辦時,是“由華人欲回原籍及赴南洋一帶者報領護照費捐充五千元”,因初始學童較少,發給教習津貼亦不多,所以學童“概免令繳修金,俾貧富皆得入學”。

(三)關于癸卯學制之實施

清末新政期間,清政府于光緒二十九年(癸卯年)十一月頒布“癸卯學制”,并要求全國推行。小呂宋中西學堂因懸處海外,并未立即跟進實施。據顏文記述,1908年蔡鏡湖入職學校后,開始援照國內條例辦學,但記述較為簡略。

據宣統二年五月出任清朝駐菲總領事的孫士頤記述,光緒三十四年(1908),蔡鳳禨(字鏡湖)受聘來小呂宋,將中西學堂學生分別程度高下,按照國內奏定小學章程教授,一律改用學部審定課本,陸續有初等小學畢業生30余人。其繼續就學者,授以高等小學課本。亦有初等小學畢業,即行回國肄業者。常川記之,日課學生有50余人,年齡自七八歲至20余歲皆有。另還開辦夜課,有學生20余人。是為小呂宋中西學堂仿行國內學制并使用新式教材之基本情況。

蔡鳳禨之所以在中西學堂仿行國內學制,當與其長期在國內中小學校任職有關。蔡氏1868年出生于福建晉江,漳州府海澄縣學廩生。1898年起擔任漳州府公立中西學堂漢文兼算學教員,后兼任漳州府官立中學堂駐堂監督兼漢文教員,并兼廈門公立師范女學堂董事。1905年起改任泉州府官立中學堂副辦,后又兼任晉江縣官立高等小學堂副辦。1908年初,蔡鳳禨到菲律賓,任中西學堂國文、史地、經學、算學等科教員。1909年施乾回國任職后,蔡鳳禨出任中西學堂第三任校長。由于對國內學制非常熟悉,蔡鳳禨因在中西學堂仿行國內學制和新定教材,并將學堂學生分別班次照章授課,“凡各學期之積分,及科學之載于教室日志,并發給修業文憑之存根,井然可考”。由此,中西學堂也加強了規范化辦學。

三、小呂宋中西學堂之重大辦學改革

1910年,蔡鳳禨任校長時,經與清駐菲總領事孫士頤商議,將中西學堂擴辦為華僑公立初等商業學堂,是為中西學堂之重大辦學改革。對此顏文僅記述稱,孫士頤采納蔡鳳禨建議,倡行辦學改革,得眾華商之同意。又就馬尼拉、怡朗、宿務三埠募捐3.2萬余金,為三年試辦經費。顏文所述,不僅言之不詳,且有錯漏。

(一)關于改辦初等商業學堂

宣統二年(1910)二月,曾任清駐舊金山總領事的孫士頤調任駐小呂宋總領事。五月,孫士頤到菲就職,即著手調查菲島學務。經查,菲律賓只有小呂宋中西學堂一所華校,學生人數約百人,年齡自八九歲至20余歲,最高者只有初等小學第三年程度。由此,孫士頤一面致函上海商務印書館經理張元濟,請其籌買各種書籍運菲,另一面也積極規劃學堂整頓、籌款等事宜。

此次中西學堂整頓,最大變化是擴充改辦職業教育。經孫士頤與蔡鳳禨多次商議,決定“查照上海金業公立初等商業學堂章程,就原有之中西學堂,改辦華僑公立初等商業學堂”。于是招集各公舉董事,添聘教習,在馬尼拉仙沓伊乳那街另租校舍一區,共教室6間,食堂、客廳、會議所各1間,操場1區,教習臥室、學生宿舍各4間,于宣統二年十二月遷入新校。

至宣統三年(1911)五月,孫士頤將擬定的《小呂宋華僑公立初等商業學堂學生章程》稟呈清外務部。章程共18章25條,對學堂之宗旨、名稱、校所、編制、學科、學年、學齡、入學、試驗、成績、轉學、學費、學額、例假、經費、報銷、職務等作出詳細規定。其中明確指出,本學堂系由中西學堂擴充辦理,名為華僑公立初等商業學堂;學堂之宗旨,是“授內外商業所必需之學識藝能,俾學生畢業后,于環球商界得以飏我國徽”。學堂學生分為正科、預科,正科即就本堂預科畢業生,或經畢業初等小學者升入,年齡在14至17歲之間,學制3年;預科生按期添招,年齡在10至14歲之間,學制4年。由此可見,學堂改辦后,主要在于教授商業知識,培植商業人才。

學堂教授課程亦主要參照上海金業公立初等商業學校確定。其中正科生以修身、經學、國文、算術、地理、歷史、簿記、商品學、商事要項、商業實踐、英文、國語、體操為必修科,圖畫、歌唱為隨意科;預科生以修身、經學、國文、算術、地理、格致、歷史、國語、體操為必修科,圖畫、英文、歌唱為隨意科。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新課程體系特別添設國文一科。據孫士頤指出,菲島華人從前多習西班牙文,后因美國統治,亦有學習英文者,然多不識國文,“每一商店,僅有識國文者一二人,專司筆札及賬目之事”。而且,菲島華人語文不能合一,方言不能相通,極不方便,故特“添設國語一科,以求辭達”。此外,課程體系中還有英文一科,“為原中西學堂所有”。顯然,這是根據在菲華人實際需要而開設的。

(二)關于初等商業學堂之經費

中西學堂擴充改辦初等商業學堂,需要大量經費。顏文并未記錄改辦初等商業學堂一事,而僅記述孫士頤于馬尼拉、宿務、怡朗三處募得3.2萬余金,以作中西學堂三年辦學經費。實際情況是,除由領事署倡捐常年經費150元外,孫士頤又向馬尼拉華商捐集經費8000余元,又于宣統三年二月至三月至宿務、怡朗兩處視察華僑情形,籌捐學堂開辦經費3000余元,用于租賃校舍、添聘教習等項。孫士頤籌集經費計1.1萬余元,與顏文所記3.2萬余金,不知是否銀元與比索之別。迨《小呂宋華僑公立初等商業學堂學生章程》出臺后,明確規定學堂經費來源有三項:一是公家補助金,二是華僑常年捐,三是學生授業料。如有不足,再行募集,隨時規畫。

(三)關于初等商業學堂之辦學

中西學堂擴充改辦為初等商業學堂時,正科有甲班學生10人、乙班學生11人,預科有學生112人。其中正科甲、乙班學生名單如下。

在表1中,甲班10人為宣統元年下學期小呂宋中西學堂初等小學畢業,繼續參加學習者;乙班11人為宣統二年下學期小呂宋中西學堂初等小學畢業,繼續參加學習者。21名學生中,除1名原籍廣東外,其他皆籍隸福建,這是當時菲島華人以閩籍占絕大多數的客觀反映。值得注意的是,在1929年《小呂宋華僑中西學校三十周年紀念刊》中,附有該校日課漢文小學歷屆畢業生名單,其中第一屆有楊崇殿、蔡鎮陶、葉添茂、林霽春4名,恰為表1中乙班學生。至于表1中其他學生,則未載于紀念刊所附畢業生名單,當為缺載疏漏。

中西學堂擴充改辦為初等商業學堂時,所有督辦、稽查、董事、堂長、監學、教員、庶務各職員,“悉由公舉”。其人員情況如下。

根據表2,學堂督辦由清駐小呂宋總領事孫士頤兼任,稽查2名分別由清駐小呂宋總領事署二等通譯官唐虞年、二等書記官汪大經兼任,汪大經還兼學堂國語科教員。董事楊冠邦等8人皆為閩籍華商,負責籌費、用人、立法諸大端,并收掌學堂鈐記。堂長蔡鳳禨并兼經學、修身科教員。《小呂宋華僑公立初等商業學堂學生章程》還明確規定:所有教習、董事三年期滿,準予查照宣統元年十一月學部奏準變通邊境及海外華僑學堂教員獎勵章程,擇優褒獎,以資鼓勵。

四、結語

綜上所述,學界對清末小呂宋中西學堂的歷史書寫,主要參據顏文初所撰《本校三十年來之回顧》一文,而未考察清駐菲總領事與清政府間的公文往來檔案,因而出現較多模糊訛漏。本文依據清總理衙門和外務部原始檔案的考察補正,主要有如下數端。

第一,有學者認為,美治時期菲律賓教育政策的調整,促進了菲律賓華文教育的產生和發展。實際上,1899年初陳綱向總理衙門提出創辦小呂宋中西學堂時,美軍剛接管菲律賓,陳綱是照會美駐馬尼拉軍政府后開設中西學堂的。這一時期美國在菲統治尚未穩固,美治政府還未推行其新教育政策。而且,此后美治政府對菲島華人并不友好,甚至將在本土實施的禁止華人入口條例在菲島推行,加之清駐菲總領事更換頻繁,菲島閩粵籍華僑間齟齬不斷,導致小呂宋中西學堂創辦后十余年間,菲律賓再未出現新的華校,所以不能簡單說美治時期菲律賓教育政策的調整促進了菲律賓華文教育的產生和發展。

第二,學界普遍認為,小呂宋中西學堂創辦時,只開設華文課程,主要教授四書五經和“尺牘”,迨1904年第二任校長施乾在任時,才開設英文課程。實際上,多個證據表明,1899年4月中西學堂創辦時,即延聘中、英文教習各2名,其英文正教習為美國女教師,副教習為泉州府同安縣監生林良英。也就是說,中西學堂自始即開設中、英文兩種課程。

第三,學界一般認為,小呂宋中西學堂創辦之經費,系由善舉公所撥充。實際上,中西學堂創辦時,經費曾擬由收取華人每年護照費盈余中撥充,并計劃收取學童每月捐費。迨學堂正式創辦時,實際由收取華人護照費中捐充5000元作為開辦經費,因來學學童不多,教習薪俸無幾,故未收取學童每月捐費。學堂開辦不久,陳綱去職,黎榮耀接任清駐菲總領事,華人護照費收取出現困難,黎榮耀因令學生每人每月交銀4元作為補助。此后中西學堂附屬善舉公所管理,每年經費之大端,主要依靠總領事署和善舉公所撥充以及學生繳納學費。1910年中西學堂擴充改辦為商業學堂,經費是由清駐菲總領事孫士頤向馬尼拉、宿務、怡朗三地華僑籌捐解決。迨商業學堂《章程》出臺后,明確規定學堂經費來源包括總領事署補助、華僑商董認捐、學生繳納學費三項。

第四,學界對于第三任校長蔡鳳禨在任期間的辦學改革,敘述相對模糊,且未記錄中西學堂擴充改辦為初等商業學堂。實際情況是,1909年蔡鳳禨任校長前后,先參考國內學制實施教學改革,推進教學規范化建設。迨1910年孫士頤出任清駐菲總領事后,與蔡鳳禨一起,將中西學堂擴充改辦為華僑公立初等商業學校,并制定《小呂宋華僑公立初等商業學堂學生章程》,從而實現了中西學堂辦學歷史上的第一次重大變革。

需要強調的是,小呂宋中西學堂實為近代東南亞華文教育之開端。在此之前,東南亞各地曾出現多所私塾義學,但其教學內容、方式和師資都屬傳統私塾教育。小呂宋中西學堂創辦時,聘請中、英文教習,開設中、英文課程并學習“尺牘”,后又仿行國內學制、使用新編教材,已屬近代華文教育性質。小呂宋中西學堂開辦后,東南亞各地華校如雨后春筍般出現。1901年印尼巴城中華會館創辦中華學校,1904年馬來亞檳城華僑開設中華學堂,同年緬甸華僑創立中華義學和益商義學,1905年新加坡華僑設立養正學堂和廣肇學堂,1907年越南華僑興辦閩漳學校,1909年泰國華僑建成華益學堂和同文學堂。自1899年至辛亥革命爆發的10余年間,東南亞各地共創辦華僑學校百余所。這些華校的產生,有清政府勸學督導、維新派和革命黨人倡議游說、海外華僑擁護響應等諸多原因,但小呂宋中西學堂引領之功不可忽略。不過,小呂宋中西學堂創辦后10余年間,菲律賓并無新的華校誕生。迨1911年怡朗華僑捐資試辦怡朗中學校,1914年宿務中華會館開辦中華學校,同年以振興華僑教育為宗旨的菲律賓華僑教育會成立,菲律賓華文教育才真正走上快速發展的道路。

摘自:王巨新:《近代東南亞華文教育探微——清末小呂宋中西學堂歷史補正》,《華僑華人歷史研究》2024年第2期。注釋從略,如有需要請參見原文。

(責編:皮博、張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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