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自在的民族實體,中華民族共同體是在“中國悠久歷史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但“作為一個自覺的民族實體”,是在近代中國反抗帝國主義的過程中形成的。這一自在自覺的中華民族共同體的形成與發展,離不開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建構。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就是要引導各族人民牢固樹立休戚與共、榮辱與共、生死與共、命運與共的共同體理念。”這一共同體理念不僅僅是意識形態層面的抽象問題,更與現代國家建設的現實政治密切相關,從而深刻影響中華民族共同體建設。正如有學者指出:“在人成為主體力量的現代社會,國家認同不是簡單的國家觀念或國家意識問題,而是國家建設本身的問題”,“國家結構體系的質量決定著其塑造民眾國家認同的能力,而國家認同的形成過程也塑造著國家結構體系。”
增強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體意識,象征符號體系扮演著重要作用。特納認為,象征符號和人民的利益、意向、目標和手段相關。這一體系還包括慶典、祭祀等象征性的行為舉動,以傳遞文化信息,“儀式象征符號成了社會行動的一個因素”。值得注意的是,“從原始民族的圖騰標志到現代社會中的國旗和國徽等等,都是形式不同的象征符號。”換言之,象征不僅僅作用于古代社會或古老民族,對現代共同體的構建同樣有著深入認同的底層機制作用。有論者指出,“政治象征現象是人們生活中最為復雜的社會現象之一。”“政治象征的多種形式與其多樣的政治功能之間的復雜組合和運用,使象征符號能夠成為跨越不同時期、不同社會并實現其基本社會功能的人類共有的組織策略。象征在意義上的彈性本質,也使得不同的群體、不同的政治系統可以運用和操縱它們達成具體的政治目標。”應該認識到,“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是一種蘊含集體記憶、集體情感和集體信仰的抽象社會意識。”作為現代中國史上的著名僑領,陳嘉庚一生的事跡功業為建設一個團結有力的、包括海外華僑在內的現代中華民族共同體做出了突出貢獻,這已成為公論。但已有研究主要從陳嘉庚推動民族獨立、促進國家統一的功績與思想出發,探討其對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意義,對其通過象征符號推動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貢獻,尚未有系統研究。本文將以前人未曾注意之檔案等史料為基礎,梳理陳嘉庚在國旗、國慶日和紀念碑、黃帝陵等現代中國象征符號體系建構史上的作用,著重探析其在構建包括海外華僑在內的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歷史記憶、增進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等方面的重大貢獻和歷史意義。
一、陳嘉庚與近現代中國的國旗
國旗以其圖案、顏色、形狀等象征國家和民族的歷史、價值取向、國土范圍等,是現代國家最為鮮明的視覺和最重要的象征之一。中國古代本無國旗,近代以來,“城頭變幻大王旗”,黃龍旗、鐵血十八星旗、井字棋、五色旗、青天白日旗等不僅是清政府、革命派、北洋政府和國民黨等各派宣示自身政權存在的重要象征,也是其構建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手段,可謂“現代中國民族國家建構的縮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前,國旗之爭主要為清朝末年革命派內部的青天白日旗與井字旗之爭,以及民國成立后的“青天白日滿地紅”、鐵血十八星旗、五色旗之爭,而以北伐后東北易幟,全國統一于“青天白日滿地紅”之下暫告段落。
(一)反對國民黨政權以黨旗代國旗
“任何一種象征都是由象征符號和象征意義兩種要素組合而成的復合體”,而象征符號是“象征意義的表現形式”。陳嘉庚很早就意識到“世界各國之國旗必有取義”,是代表國家的標志,對塑造國民的政治認同起到重要作用,“對外對內關系至大”。他認為,五色旗“系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立國之義,何等正大光明,宏偉美觀”,而將國民政府采用“青天白日滿地紅”為國旗列為民國成立以來“對政府最不滿者”兩件事之一。
陳嘉庚支持五色旗而反對“青天白日滿地紅”,這并不意味著陳嘉庚支持北洋政府,而反對孫中山的革命理念。他本人曾親自參與孫中山在新加坡晚晴園主持的國旗設計討論會,深知孫中山對青天白日符號情有獨鐘,十分堅持。1956 年,在孫中山誕辰 90 周年之際,他曾回憶道,“有一天晚上,我們十多個人就和孫中山先生在那里討論要縫制什么樣子的國旗,討論結果就決定用青天白日旗”,“剛好旁邊有人端上來一杯開水,中山先生瞥見杯中泛起了紅色,就若有所感地說道:‘紅的顏色很好!’”從其事后回憶中,并不能看出陳嘉庚當年有反對青天白日旗的意思。
事實上,陳嘉庚絕不是因支持北洋軍閥而認同五色旗。1929 年,國民政府形式上統一中國后不久,胡漢民、孫科、伍朝樞、傅秉祥等國民政府要員訪問新加坡。因新加坡總商會仍懸五色旗而未掛青天白日旗,胡漢民等人拒絕到訪。實際上,“總商會未換旗為總領館未換之故”,并非新加坡華商在政治上傾向北洋政權。早在 1928 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之初,陳嘉庚即“手訂規則,交南洋商報經理,命懸掛辦公處,其語為‘擁護南京政府為首要目的’”。當其時,陳嘉庚與南京國民政府未有聯系,反而是與“西南政府要人既多相識,又有消息來往”,有較為密切的“個人交情”。但陳嘉庚“主張應服從中央政府”,從民族與國家統一的大局出發,“不得因私廢公”。
陳嘉庚之所以反對以“青天白日滿地紅”為國旗,主要是認為青天白日“系一部份人黨徽,與國際無何關系”,不能代表國家。而北伐勝利后,國民黨政權“便即野心變更國旗,以為中華民國是國民黨造成,應將青天白日黨旗為國旗,俾國民黨功勛永存,政權亦可永操”。在陳嘉庚看來, 五色旗雖然不是孫中山所屬意,但五色旗為國旗經過民意機關表決,為“我國光復后孫總理在南京就職,公決用五色為國旗”,具有相當之合法性。而國民黨以黨旗改易國旗之舉,不僅證明國民黨政府以黨代政的政治主張,而且透露出以此象征塑造民眾認同對其長期執政地位的政治野心。在陳嘉庚看來,民國成立后,雖然國家政局不穩,但袁世凱“野心稱帝另有一樣旗式,與五色旗無關”, 而北洋軍閥雖然割據地方、混戰不止,但“仍用五色國旗,亦莫非遵守國徽,其勝敗與國旗完全無關”。可以看出,陳嘉庚認為應盡量保持國家標志的穩定性,這也是國旗、國徽等能夠真正成為民眾所共同接受的共同體標識的重要前提。更重要的是,陳嘉庚從構建中華民族共同體的角度,認可五色旗有“五族共和”之意,意在國家象征層面呼吁民族團結與國家統一。
不過,旗幟之意義既與其宣稱的象征含義有關,更與其背后的政權緊密相連。在人民群眾心目中,五色旗與北洋軍閥關系過于密切,帶有舊時代的鮮明印記。而抗日戰爭時期,偽滿洲國、偽蒙疆聯合自治政府等偽政權都使用了類似五色旗的“國旗”,偽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在五色旗加上火焰及“和平建國”字樣,偽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則直接原樣采用了五色旗。這使得五色旗進一步遭到人民唾棄。同樣,國民黨政權的倒行逆施,亦使得青天白日旗無法繼續代表中華民族共同體。新中國成立前夕,新政協決定重新制定新中國的國旗。陳嘉庚積極參加了新中國國旗的設計和確定過程。
(二)參與新中國國旗設計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開幕,陳嘉庚是會議代表之一。他發言表示,“這次祖國大革命的勝利,對全世界極有影響,對海外華僑也有很大影響”,“華僑對祖國的愿望快實現了。”會議決定下設第六小組,負責擬定國旗、國歌、國徽方案,由馬敘倫任負責人,陳嘉庚為成員之一。
擬定國旗、國歌、國徽是構建新中國符號象征體系最重要的工作之一,陳嘉庚對此高度重視。1949 年 9 月 3 日,他發表文章駁斥美國國務院所公布的《美國同中國的關系》白皮書,在文章中他回顧此前在東北解放區等地的考察經歷,感受到解放區的新氣象。他說,“余在故鄉南洋所未見”, “解放未及一年,百廢多舉,實難能可貴。”他還專門強調:“不日人民聯合政府成立,我燦爛之新國旗,飄揚全國,全面勝利在即,人民空前團結,力量日趨偉大。”
在征求新中國國旗、國徽和國歌等方案時,新政協籌備會曾發出征求啟示,指出新國旗應注意表現中國特征,如地理、民族、歷史、文化等,以及“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特征,并要求形式“莊嚴簡潔”,“色彩以紅色為主,可用其他配色”,以作為新中國的象征。在國旗評選過程中,初選第十一號國旗呼聲頗高,這面旗幟上面三分之一為白色,“象征光明”,下面三分之二為紅色,“象征革命政權”,左上方有一顆紅星,代表“共產黨的領導”。第六小組第三次全體會議決議推薦此旗。
陳嘉庚因事缺席了此次會議,不過他之后專門找到組長馬敘倫提出反對意見。陳嘉庚認為,這一國旗圖案“與印尼的相似”,只是“印尼旗沒有星,我們增加一星”。而且,旗幟上面白色部分在陽光下看不見。更重要的是,從象征意義的角度看,這面旗幟也沒有“表示工農聯盟之意”。陳嘉庚強調“紅旗絕不能配其他白黃等色條”,因為“這種色條使人容易誤解為革命不徹底”。他主張“最好用中國式之斧頭鐮刀和星”,并指出此前征求啟示中明確要求國旗須象征工農聯盟,所以大部分應征圖案“都有斧頭、鐮刀或其他表示工農之圖案”,而“我們一律不采用,這是有背民意的”。郭沫若對此解釋到,之所以不采用鐮刀斧頭圖案,是為了避免與蘇聯國旗過于相似。陳嘉庚則表示,如果考慮到這個問題,應在報紙上再征求一次國旗,以求慎重。1949 年 9 月 14 日, 陳嘉庚出席第六小組第五次全體會議并在會上進一步闡述了自己的觀點。除了上述看法外,他還指出:“要說星代表共產黨領導的政權,黃星紅星是不能代表的。菲律賓是黃星,紐芬蘭是紅星,他們都不是共產黨領導的政權。只有白色星才能代表共產黨領導的政權。”他又表示,“再要注意一點就是黃色容易看成深灰色,紅色不拍照不易顯示出來。”
可見,陳嘉庚強調新國旗必須蘊含明確的革命象征,力圖使新國旗能夠真正代表全體中華兒女。為此,他耗費了大量心思進行研究,親自動筆修改、繪制心目中的新國旗。《文匯報》記者在采訪陳嘉庚時,發現他的房間里“放了十幾種新國旗圖案”,“這位樸素的愛國主義者,常常仔細研究哪一種新國旗圖案對于新中國最合適。”每當有人走近釘在墻上的各種彩色紙貼成的圖案時,“老先生總會走過來解釋哪一種的意義怎樣,哪一種顏色如何”,“他的福建話滔滔不絕。”
后來,由于國旗方案遲遲不能決定,9月25日,毛澤東在中南海豐澤園召集由周恩來、馬敘倫、郭沫若、陳嘉庚等人出席的國旗國徽國歌紀年國都協商座談會。在這次會議上,毛澤東提出以參考資料第三十二號圖為新中國的國旗。陳嘉庚率先發言表示,“我從東北回來,就很關心國旗問題,我完全贊同毛主席所講的第三十二圖案。”陳嘉庚所支持的“第三十二圖案”,即為后來的五星紅旗。
幾個月后,即 1950年2月,陳嘉庚在接受《南僑日報》訪問時回顧國旗誕生的過程,并解讀道, “那時,毛主席提出一個主張,說凡是由鐵錘鐮刀的圖樣的,都不必加以考慮,因共黨旗幟本有鐮錘圖案。毛主席認定當前國情應組織聯合政府,所以國旗上就無須標明某一黨的特征。”這與陳嘉庚 一直反對的國民黨以黨旗代國旗的行徑形成鮮明對比,顯露出新中國的人民民主新氣象。
1949年10月1日,一面五星紅旗在天安門廣場冉冉升起。陳嘉庚在《新中國觀感集》中寫下了自己記憶中的開國大典:“天安門的大廣場,墻壁是紅色的,參加典禮的隊伍執的五星國旗也是紅色的,隊伍所提的星燈也是紅色的,在天安門上看下來,紅艷艷的,好像一片紅海。”他從色彩象征的角度指出,“中國人一切都喜歡紅的”,“中國人民欣逢幾千年來,空前的大喜事”,在北京“張紅燈,結紅彩,執紅旗,貼紅聯,變成一個紅艷艷的紅色首都”,“這正合中國人民的心理。”
以五星紅旗為新國旗的消息很快傳到國外,海外華僑高度認同這一新中國的新象征。1949年10月10日本是國民黨政府的“雙十節”,但是海外各地僑胞“在十月十日紀念辛亥革命節時,大多數都懸掛五星紅旗的新國旗,而拒絕懸掛國民黨政府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象征和標志。每個公民和組織,都應當尊重和愛護國旗。”五星紅旗是新中國筑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凝聚“五個認同”的重要符號。陳嘉庚支持五星紅旗最終成為新中國國旗,體現了海外華僑的意愿。
二、陳嘉庚與近現代中國的紀念碑
紀念碑以有形之物質造無形之紀念意義,在塑造集體記憶、增強認同感以培育共同體意識方面發揮著獨特作用。有學者認為,“在現代民族國家時代,‘想象共同體’在首都建構國族記憶空間,作為形塑國族認同之有形基礎,乃一普遍的政治文化與技術……統治政權習以紀念性建筑、機制與空間之營造,物質化特定‘想象共同體’共同認知之過去與記憶,作為該群體召喚與形塑集體認同的基礎。”
(一)籌劃建立蔡公時紀念像
陳嘉庚很早就意識到此類紀念物對塑造共同體意識的重要性。1928 年 5 月,濟南慘案發生后, 陳嘉庚等人在星洲發起成立新加坡華僑籌賑會,在南洋華僑對中華民族共同體認同的塑造過程中, 發揮了特殊作用。除了籌款匯回國內支持反日斗爭之外,陳嘉庚還試圖完成一件十分具有象征意義的工作,即建造蔡公時紀念像。
蔡公時時任國民政府戰地政務委員會外交處主任兼山東特派交涉員。濟南慘案當日,一群日軍強行闖入交涉公署,將外交文件、地圖等棄置滿地,將蔡公時親手懸掛的國家標志中華民國國旗和孫中山畫像撕毀拋擲于地上。蔡公時與之英勇斗爭,但寡不敵眾,被日軍“削下鼻子,割去雙耳,挖去雙目”,慘遭虐殺。為紀念民族英雄,喚醒國人斗志,使國人不忘國恥國難,陳嘉庚專門籌集 3萬余元,準備“在南京擇地為公時立銅像”。后因種種原因,直到 1936 年才向德國訂購得銅像,暫存新加坡。盡管蔡公時銅像未能如陳嘉庚之愿佇立于南京,但此事充分體現出其愛國主義思想, 以及借助紀念碑(像)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深刻想法。
(二)參與建立人民英雄紀念碑
新中國最重要的紀念碑,莫過于人民英雄紀念碑。2018 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第七條明確規定:“國家建立并保護英雄烈士紀念設施,紀念、緬懷英雄烈士。矗立在首都北京天安門廣場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爭取民族獨立解放、人民自由幸福和國家繁榮富強精神的象征,是國家和人民紀念、緬懷英雄烈士的永久性紀念設施。人民英雄紀念碑及其名稱、碑題、碑文、浮雕、圖形、標志等受法律保護。”
陳嘉庚非常看重人民英雄紀念碑。1949 年 9 月 30 日,在新中國成立前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為紀念在人民解放戰爭和革命斗爭中犧牲的人民英雄,一致決定在首都北京天安門外建立一個“為國犧牲的人民英雄紀念碑”,并于決議通過后隨即在天安門廣場舉行了紀念碑的奠基典禮。當日下午六時,各代表就位后,周恩來代表主席團致詞。在周恩來致詞之后,全體代表均脫帽靜默致哀。默哀畢,毛澤東主席宣讀紀念碑的碑文。
作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的代表,陳嘉庚參與了關于建碑和審定碑文的表決過程,參加了人民英雄紀念碑的奠基儀式。此事令陳嘉庚記憶深刻。1950 年,陳嘉庚將當年報章所載關于人民英雄紀念碑奠基典禮情況的文章,摘錄進其所著《新中國觀感集》,并于印刷后在南洋和國內廣為贈送傳播,向全國人民和海外華僑宣傳新中國的重要標志。
不過,1949 年 9 月 30 日進行的是紀念碑的奠基儀式,并沒有確定紀念碑的具體形式。1951 年5 月,為更好地興建人民英雄紀念碑,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同意,專門成立了“首都人民英雄紀念碑興建委員會”負責興建工作。“首都人民英雄紀念碑興建委員會”由政協全國委員會、全國總工會、中宣部、文化部、中央民族事務委員會等 17 家單位各推派代表一人為委員組成, 其中就有中央華僑事務委員會代表王紀元。這充分說明,為團結凝聚全體中華兒女,塑造新中國 最重要的紀念碑,必須充分考慮海外華僑這一中華民族共同體重要組成部分的意見,并將其吸納進書寫共同歷史記憶的工作中。
陳嘉庚對人民英雄紀念碑的興建亦非常關心。紀念碑正式開工以后,群眾和專家仍不斷對紀念碑的造型提出新的修改意見。陳嘉庚專門組織華僑繪制圖紙,并制作水泥柱頭模型,花費 15 萬多元(舊幣)運費寄到人民英雄紀念碑建造工程處。盡管由于史料缺乏,暫不知陳嘉庚組織設計的人民英雄紀念碑是什么樣子,但這一行為本身即意味著,陳嘉庚高度認同以紀念碑形式團結教育廣大人民群眾、增強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在他看來,華僑群體在這一共同歷史記憶的塑造過程中不應缺席。
(三)主持修建集美解放紀念碑
新中國成立后,陳嘉庚認為,“值解放之昌期,蕆復興之盛事,意義深重,宜志刻銘”,在其傾注了一生心血的集美學村主持建造了一座高達 28 米的宏偉紀念碑。該紀念碑正面鐫刻著 1952 年 5月 16 日毛澤東應陳嘉庚之邀親筆題寫的“集美解放紀念碑”七個大字,背面則是陳嘉庚親自撰寫的碑文,“追念歷次革命戰爭與本校廢興經過”。對于紀念碑形式的內涵象征,他明確說明,“基層底八級,象征八年抗日戰爭,上層三級,象征三年解放戰役。”陳嘉庚極為看重這一紀念碑及其背后民族解放的象征意義。直至病重臨終時,陳嘉庚仍不忘留下遺言叮囑道:“紀念碑必須保持清潔衛生,需修補的要修補,如油漆、(刷)灰水等。”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陳嘉庚將碑文落款時間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二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在決定國旗國歌時,同時決定采用公元紀年。嚴格說來,陳嘉庚這一紀年書寫方式并不正規。中國自古有“改元”之文化傳統,陳嘉庚在公元紀年之前冠以新中國國號,實際上是宣示中華人民共和國之誕生開辟了中國歷史新紀元,彰顯出其對新中國的高度認同,也是在潛移默化中增進了人們對新中國的認同。
陳嘉庚認識到紀念碑、紀念像等紀念物在塑造集體記憶、激勵群體信念等方面不可或缺的作用, 在其一生中多次參與到這類紀念物的設計與建筑工作之中,其刻苦付出與愛國精神是我們今天進一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所不能忘記的。
三、陳嘉庚與黃帝陵
空間也是一種重要的象征符號,“神圣空間是一種典型的實在空間”。黃帝陵是近現代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形成和發展的關鍵載體。2015 年春節前夕,習近平總書記在陜西視察時指出,“黃帝陵是中華文明的精神標識。”晚清以來,革命黨人對傳統黃帝陵祭祀活動加以改造利用,初步構建起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民國時期,借由對黃帝陵祭祀的制度化,黃帝作為中華民族始祖的身份逐漸為人接受。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國共產黨對祭黃帝陵的儀式進行了借用與創造,賦予了“黃帝符號”以“勞動人民性”等新內涵。改革開放后,黃帝陵祭祀越來越得到重視,在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團結全國各族人民和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陳嘉庚在民國時期和新中國成立后,非常關心黃帝陵的保護,多次祭拜黃帝陵,體現了濃厚的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1940 年,為支持抗戰事業,陳嘉庚率領“南洋華僑回國慰勞視察團”回國。當年 5 月 31 日,在赴延安途中,陳嘉庚特意安排謁祭黃帝陵活動,并雇照相館拍照留念。當地政府預備好香案,“排列 果物數品”,陳嘉庚“焚香行最敬禮”,祭畢還向縣長和當地學生百余人發表演講,表示此行“代表 南洋千萬華僑,回國慰勞考察,鼓勵抗戰民氣”,并“收取國內軍民社會好印象,回洋作宣傳材料, 冀得增加金錢外匯之助力”。此行給陳嘉庚留下深刻印象,他在回憶錄中詳細記載了黃帝陵一帶 “古樹森列茂盛”的景象,包括軒轅廟“庭邊有數株大樹,有一樹圓三十余尺,據云自遠古時代迄今”等事跡。
解放戰爭期間,黃帝陵及周邊一些建筑遭到國民黨軍隊的破壞性改建,“構筑成一座碉堡。陵周古柏也橫遭砍伐作了工事,陵園內到處修筑炮兵機槍陣地及各種戰壕”,軒轅廟也變為“營房”。據 1951 年新華社報道,“黃帝陵廟前許多曾遭國民黨匪幫潰軍嚴重破壞的門、窗、碑碣,已被人民政府修葺整頓,恢復舊觀。”但總體而言,黃帝陵依舊受損嚴重,環境凌亂,有待進一步修繕。
1955 年 8 月,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和政協全國委員會副主席的陳嘉庚在華僑事務委員會副主任莊明理及其秘書張其華等人陪同下,赴東北、華北、西北、西南、中南等地 16 個省市參觀考察,“了解一些情況,傳達給國外華僑,使國外華僑能全面了解祖國解放前后的變化情況。”其間,陳嘉庚不斷給毛澤東、周恩來和有關領導人寫信,反映考察情況并提出建議。途中,陳嘉庚晉謁了黃帝陵、張良廟等名勝古跡,并于張良廟外“停留約三小時許”,對這些中華民族歷史上的偉大人物及其象征符號深有感觸。他發現黃帝陵保護狀況其實不佳。在同工作人員回顧自己 1940 年的黃帝陵祭祀之行時,他認為當時“黃陵里面清潔整齊,有專人看管,影響還好”,這次再來,“看來不如過去,廟宇破爛嚴重,又不清潔,也沒專人管理,埋了許多群眾的私墓,好像成了公墓地,很不好。”陳嘉庚據此提出,“此等民族歷史遺跡,宜加保護、修飾”,并于9月 20 日向毛澤東去信,提出三點意見:
一是關于黃帝陵和軒轅廟整修保護事宜。“院中歷代碑石猶在,千年古柏森森。惟廟宇木料多已腐壞,勢將傾塌,庭中草地,多為農民耕種,陵山多處私墳如鱗。曾查詢縣長,據說自解放后至今未派人看管。保護山陵標語雖有,但徒有其名。黃帝陵乃我國民族歷史遺跡,解放后人民政府對歷史文物及各處寺廟尚且保護修飾,而黃帝陵廟竟任荒廢,抑或中央主管部門因偏僻未暇顧及。” “爰議勒令有關部門撥款修整及派人專管”。
二是關于陵山環境保護的問題。“陵山從山麓到陵上有古柏五萬多株,山下有水,水外有高山圍繞,實為山環水抱風景優美之地,將來交通改進,游覽者必更多,但因未設專人管理,陵園古柏或朽或斜,任其自生自滅,殊為可惜,甚至山上任人挖掘埋葬墳墓,為此,應迅速建立專人看管制度, 禁止私人造墳,保護古柏樹木,整理陵山。”
三是關于毀棄蔣介石、戴季陶等人所立石碑的問題。“黃帝陵位于陵山之中,陵前原豎有明嘉靖滇南唐奇所題《橋山龍馭》石碑。蔣介石又于 1940 年在帝陵前建一碑亭,并在亭中立《黃帝陵》大碑遮在古碑之前,其用意可知。解放后蔣中正三字雖已琢磨,但字跡仍隱約可看,庚意應將蔣賊所立石碑棄毀,以免玷辱古跡。”陳嘉庚認為僅僅挖掉蔣介石的名字是不夠的,應該將整個石碑卸毀,因為“只挖掉名子,不毀掉整個碑子,游人參觀見到這個碑子,不免要問,我們勢必要予解釋,豈不等于原來的名子還存在嗎?所不同在原來是以碑顯名,現在是以口傳名。蔣介石罪惡滔天, 不能容他所題碑子留在黃帝陵”。他還認為戴季陶所題碑刻也應“立即毀掉”。
概而言之,陳嘉庚強調黃帝陵是“我國民族歷史遺跡”,為守護國家民族歷史,增強國家民族認同,應予以很好的保護修繕。且他反對蔣介石等人的石碑,意在否認國民黨政權的當代合法性,繼而形塑人們對新中國國家的政治認同。
黃帝陵的破敗現狀令陳嘉庚一行人念念不忘。后來,他們在漢中參訪張良廟及其后去青海考察時,都在談話中就 1940 年和 1955 年的黃帝陵保護情況進行對比,回北京后又積極向中央統戰部提意見。毛澤東對此極為重視,在陳嘉庚來信中“當時陵廟山樹均有專人看管,庭院整掃清潔,古樹逢枯補植,鑒今想往,不勝差異”等字句旁劃上豎杠,說明黃帝陵的今昔之比對他亦有所觸動。于是,毛澤東將陳嘉庚的來信轉給周恩來,表示“請批交有關機關處理。我看陳先生的提議是有道理的”。收到毛澤東批轉的陳嘉庚來信后,周恩來作出明確批示,要求“黃陵應明令保護和修整”,“蔣碑應毀”。1956 年3 月,黃帝陵得到整修。1959 —1963 年,黃帝陵又經過多次整修。其中,1962 年較大規模的整修也是毛澤東親自批示周恩來,責成陜西省有關部門進行的。
今天,每年都有大量海外僑胞拜謁黃帝陵,參加黃帝陵祭祀典禮,表達對中華文明和中華民族的高度認同。陳嘉庚對黃帝陵的關心及其對黃帝陵修繕保護所做出的貢獻,值得銘記。
四、結語
陳嘉庚是“華僑旗幟、民族光輝”,畢生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不懈奮斗。他一生高度認同偉大祖國、中華民族、中華文化,在為國奉獻的歷史進程中,為海內外中華兒女塑造了光輝典范。他關注各類符號、儀式在增進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中所起到的作用,并且特別強調通過新舊中國的強烈對比,以激發人們對新中國、共產黨的政治認同。如前文所述,他強調新中國國旗的革命含義、修建集美解放紀念碑、主張保護黃帝陵等。再比如,國慶日也是現代國家最為重要的象征符號之一。1950 年 10 月 1 日是新中國第一個國慶日,陳嘉庚在集美學校國慶紀念會上發表講話,強調以 10 月 1 日取代雙十節為國慶日,“因其含義各有不同”。他認為,武昌起義之后,“不但未能建立真正之民國,即于推倒帝制一事,亦未能根本清除,名符其實”。中國共產黨則歷經數十年艱苦奮斗,“不但肅清封建及專制余孽,而且建立偉大空前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全國人民于水火而登諸衽席”,“將與蘇聯等先進國家并駕齊驅”。陳嘉庚為推動構建新中國的象征符號系統、增強全體中華兒女的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所做出的歷史貢獻,值得進一步研究與宣傳。
來源:中國華僑華人研究所